Swissmedic 发布变更通知技术解释第 4.0 版(I-SMI.TI.22e),通知改经 Swissmedic Portal 提交
Swissmedic 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发布技术解释《根据 MPLO 第 41 条的通知》(I-SMI.TI.22e)第 4.0 版,取代 2025 年 5 月 21 日的第 3.0 版。
Swissmedic 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发布技术解释《根据 MPLO 第 41 条的通知》(I-SMI.TI.22e)第 4.0 版,取代 2025 年 5 月 21 日的第 3.0 版。
EMA 支持 ICMRA 通过的一项联合声明,呼吁药品开发者、生产商、监管机构和国家级检定实验室在药品生命周期中持续推进动物试验替代方法。声明由 EMA、MHRA、HPRA 和 Swissmedic 牵头制定,经 ICMRA 全体会议通过,提出分阶段替换动物试验的长期目标。
推荐理由:ICMRA 联合声明列出药品生命周期各阶段推进动物试验替代方法的方向,并把批放行检测视为减量影响最大的环节。
Swissmedic 宣布,自 2026 年 11 月 15 日起原料药须预先登记于 EMA 的 SMS 数据库,否则无法列入生产许可和 GMP 证书。该要求覆盖首次申请、变更申请及检查后签发,纸质和电子版本均适用。企业现须在表格 I-301.AA.05-A02-A03d 第 3.8 节提交英文原料药清单(名称与 SMS ID),尚未登记的可通过 EMA Service Desk 提交登记申请。
推荐理由:材料说明原料药需预先登记于 EMA SMS 数据库方可列入生产许可与 GMP 证书,并列出企业须提交的清单及联系方式。
Swissmedic 更新了人用药品平行进口指南,修订涉及出口国定义、包装要求以及贮存和处理信息,修订版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指南明确出口国一般为签发该平行进口产品国家上市许可且药品监管等效的国家,依据欧盟集中审评程序批准的药品,其出口国为采购该产品的欧盟国家。初级包装方面,Swissmedic 不接受在原有境外初级包装上粘贴附加标签,无论包装类型、材质及拟覆盖区域为何。
推荐理由:该修订细化了出口国定义并新增包装与说明书要求,可供从事平行进口的相关方核对受影响条款。
Swissmedic 发布 I-SMI.TI.22e《根据 MPLO 第 41 条的通知》,属 GMP/GDP 检查员技术解释文件。因新治疗产品法(TPA, SR 812.21)及第四批治疗产品条例于 2019 年 1 月 1 日生效,部分 GMP/GDP 文件中的法律引用尚待更新,更新工作正在进行,但其内容仍然有效且未作改动。
Swissmedic发布外国生产商GMP符合性指南第7.0版,自2026年9月7日起生效,新增条款允许在特定条件下以FDA检查报告或FDA出具的文件证明GMP符合性。
Swissmedic 发布了医疗用途大麻信息说明的更新版 2.0,并新增附录3 常见问题。附录3 说明医疗用途大麻可为原料药、非即用型中间产品或即用型药品,按配方制剂制备的药品不得交易,也不得进出口。原料药进出口仅限持有附表 A 管制物质经营许可并取得 Swissmedic 进出口许可的企业。
FDA 批准了一项上市后变更管理协议,允许生产企业将使用鲎血细胞来源材料的传统细菌内毒素检测转为重组内毒素检测方法。该协议可用于肿瘤、心血管、呼吸系统及罕见病等多个治疗领域的多种生物制品,评估在 ICMRA 联合评估试点下由 EMA 牵头完成,FDA、澳大利亚 TGA、加拿大卫生部、日本 PMDA 和 Swissmedic 参与。
推荐理由:材料记录了 FDA 批准从鲎血细胞来源材料法转向重组内毒素检测的变更管理协议,以及 ICMRA 联合评估试点下的并行审评安排。
Swissmedic 公布 eCTD v4.0 的迁移安排,2026 年底完成技术实施,2027 年生产上线,过渡期内继续支持 eCTD v3.2.2。Swissmedic 已发布瑞士实施指南 1.1 版,受控词表 v1.1 与验证标准 v1.1 同时以 ZIP 文件在该机构网站提供下载。实施指南最终 2.0 版最迟计划于 2027 年初发布,FAQ 计划在试点研究完成后于 2027 年春季提供。
欧盟委员会发布兽药及其活性物质GMP实施条例,两项条例于2026年7月16日生效,用于细化Regulation (EU) 2019/6的要求,并取代现行EU GMP指南中的相关GMP要求。
Swissmedic于2025年底发布技术解读I-SMI.TI.18e第4.0版,将瑞士企业境外贸易与供应链尽职要求收紧为可检查的具体义务。文件要求从事药品或ATMP境外贸易的瑞士企业持有Swissmedic设立许可,进口再出口被视为进口活动,需相应进出口许可并完全符合GDP。
EMA和Swissmedic已就ICH M4Q(R2)质量部分指南草案启动征求意见,意见提交截止2025年10月24日。该草案聚焦CTD模块2和模块3中质量相关信息的修订,覆盖化学和生物技术方式生产的原料药与制剂。ICH已于2025年5月在官网发布该草案,具体评议程序见Swissmedic和EMA网站。
Swissmedic 发布原料药与制剂亚硝胺杂质风险评估新规定,采用致癌效力分类方法(CPCA)和增强型 Ames 试验(EAT)评估致癌性并设定可接受摄入量(AI)。
推荐理由:材料梳理了 Swissmedic 依据 CPCA 和 EMA 已发布可接受摄入量设定的亚硝胺风险评估分级控制与申报要求。
Swissmedic发布药品退货要求技术解释I-SMI.TI.28e(1.0版),自2025年6月30日起适用。文件规定交付后10天内的退货可按常规程序接收,10至30天的退货须证明属正当退货,超过30天的一般不再符合GDP要求。
Swissmedic发布瑞士药典(Ph. Helv.)小批量药品GMP法规紧急修订,自2025年6月1日起生效,核心是区分治疗产品法规下的生产与配制。修订引入新统称“配制”(preparation for administration),涵盖生产之后将药品转为即用型的所有操作步骤,包括溶解、稀释、无菌配制或放射性标记。
2025年5月21日,Swissmedic发布技术解释《根据MPLO第41条的通知》第3.0版(文件编号I-SMI.TI.22e),阐述检查机构对MPLO第41条第2款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