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第3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第3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公布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并已要求相关企业采取停售、停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通告签署日期为2026年9月24日,具体品种与批次列于附件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汇总表,正文未逐项列出。通告同时说明已对相关企业依法查处。
推荐理由:通告披露本期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并说明已要求企业采取停售、停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可据此了解抽检处置进展。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第3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公布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并已要求相关企业采取停售、停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通告签署日期为2026年9月24日,具体品种与批次列于附件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汇总表,正文未逐项列出。通告同时说明已对相关企业依法查处。
推荐理由:通告披露本期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并说明已要求企业采取停售、停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可据此了解抽检处置进展。
ANVISA查扣Ocrevus(ocrelizumabe)300 mg/10 ml两个批次H7953B14、H7953B06,并禁止其储存、销售、分销、进出口、广告和运输。
推荐理由:通报同时涉及非正规来源单抗批次查扣和无菌配制药品召回,便于了解ANVISA对流通来源与无菌缺陷的处置依据。
コーアイセイ株式会社因制造所GMP符合性调查申请相关法令手续不完善,自2026年8月31日起对碳酸氢钠静注7%「イセイ」6个批次实施Class II自主召回。召回原因指向手续不完善,公司称出货试验与稳定性试验结果均符合规格,无严重健康损害风险,且未收到相关质量或健康损害报告。对象批号为23L01、24B01、24E01、24L01、25B01、25H01。
推荐理由:该召回由GMP符合性调查申请手续不完善引发,而非产品缺陷,可用于区分程序性缺陷与质量安全风险两类情形。
PMDA公布ドルド製薬有限会社对18款产品实施Class II自主回收,原因是制造所未作成制造记录及试验记录即出货。对象批次为使用期限在2026年8月至2029年7月的产品,出货时间为2023年8月至2026年7月,数量不明,回收自令和8年8月20日开始。该公司称仅生产内用液剂且未使用高风险原料药,认为不存在严重健康损害风险,目前无健康损害报告。
推荐理由:材料列出18款产品的回收批次区间与出货时间,并说明因制造记录及试验记录未作成即出货,可帮助读者了解日本Class II自主回收的披露口径。
ニプロファーマ(Nipro Pharma)因生产及工程管理方法与批准内容不符并存在记录不备,自主召回洛索洛芬钠、联苯乙酸和双氯芬酸钠三类共六种贴剂。该召回等级为Class II,回収开始年月日为令和8年7月14日。公司称经稳定性试验及参考品检测确认对产品品质无影响,安全性、有效性不受影响,且目前无相关健康损害报告。
推荐理由:该召回列出了六种贴剂各规格的具体批号与出荷时期,并说明因生产工艺与记录问题而自主回收,可供核对在库批次。
中检院发布2026年第六期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供应新情况,包含14个新品种、60个已换批品种及1个停用品种。停用品种为夏佛塔苷(编号111912,停用批号111912-202204),停用日期为2026年6月9日。表2列出换批品种及其有效使用期限,中检院提示需在有效使用期限内使用,目录中正在供应品种的非当前批次将不再进行质量监测,继续使用需自行验证特性量值和适用性。
推荐理由:该期清单列出14个新品种、60个换批品种和1个停用品种,可帮助实验室核对参考品批号与有效使用期限。
沢井制药对倍他米松片0.5mg「サワイ」启动Class II自主召回,回收开始日为令和8年4月22日。原因是在稳定性监测中批号623701与622701的溶出性未符合批准规格,随后确认有效期内部分批次的参考品溶出性也不符合规格。公司表示定量值符合批准规格,认为无重笃健康损害之虞,且尚未收到与本件相关的健康损害或有效性缺失报告。
推荐理由:材料列出溶出性不符合规格的批号、包装与出货期,并说明定量值仍符合规格,可供核对在售批次。
2025年国家药品抽检完成135个品种19386批次,总体合格率99.2%,样品涉及1164家药品生产企业、2845家经营企业和553家使用单位。化学药品不符合规定63批次、中成药20批次、中药饮片66批次、境外生产药品10批次,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与生物制品所检项目均符合规定。对不符合规定产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督促召回等措施,并发出958份药品质量风险提示函。
推荐理由:年报给出2025年国家药品抽检19386批次的总体合格率与各环节、各类别不合格项目分布,可用于了解上市后抽检的重点品种与风险处置方式。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第1期(总第100期)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通告,本次抽检发现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通告称已对相关药品及企业(单位)依法组织核查处置,对涉嫌违法企业依法立案查处。不符合规定药品信息及不符合规定项目说明以附件形式列出。
2025年福建省药监局依据《2025年省级药品抽检工作计划》(闽药监综科函〔2025〕28号)完成药品抽检1426个品种7377批次,发现不符合规定药品14批次,总体合格率99.90%。
MHRA 发布 Class 4 药品缺陷通报,指出 Flamingo Pharma UK Ltd 阿米替林盐酸盐 10mg、25mg、50mg 片剂的患者信息说明书缺失安全性信息。缺失内容涉及与丁丙诺啡合用可能引起血清素综合征以及干眼,通报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用药安全。通报列出受影响批次,并说明效期为 2026 年 5 月 31 日及之后的批次已含更正后的安全性信息。
推荐理由:通报说明缺陷源于患者信息说明书缺失安全性信息,并列出受影响批次,可供了解后续批次更正情况时参考。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3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沪药监通告〔2025〕25号),通告抽检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不符合规定产品清单见附件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汇总表。对抽检不符合规定批次产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采取停售、停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查处。
推荐理由:材料通告本期抽检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并说明相关企业已被要求停售、停用、召回并依法查处,便于核对具体批次。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1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沪药监通告〔2025〕11号),将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列入附件汇总表。通告载明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采取停售、停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对相关企业依法查处。通告落款日期为2025年4月24日。
推荐理由:通告列出本期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并载明相关企业已采取停售、停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可帮助读者了解上海本轮抽检的处置方向。
福建省药监局发布2024年药品质量抽检年报,全年共抽检1457个品种7393批次,发现不符合规定药品11批次,总体合格率99.85%。11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中,经营单位(零售)8批次、使用单位2批次、生产单位1批次,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水分、性状、含量测定、二氧化硫残留量、装量差异等。
推荐理由:年报列出2024年福建药品抽检的批次、抽样环节与不符合规定项目分布,可帮助读者了解省级抽检的重点品种与专项安排。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3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沪药监通告〔2024〕25号),将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予以通告。对抽检不符合规定批次产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采取停售、停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对相关企业依法查处。不符合规定产品清单见附件汇总表。
推荐理由:通告列出了本期抽检中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并说明已要求相关企业停售、停用和召回,具体不合格项目需查阅附件。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2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沪药监通告〔2024〕20号),将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予以通告,名单见附件。对不符合规定批次产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采取停售、停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对相关企业依法查处。通告落款日期为2024年10月7日,并以小贴士形式解释检查项、性状、含量测定、水分、二氧化硫残留量、微生物限度等检验项目。
福建省药监局发布的2023年药品质量抽检年报显示,全省完成药品抽检1156个品种6829批次,总体合格率99.81%,另抽检药品包装材料20批次,合格率100%。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1期(总第94期)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通告,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通告称,省、市两级药品监管部门及药品检验机构对省内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检。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3年第4期药品质量抽检结果,对本市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予以公布。通告编号为沪药监通告〔2023〕32号,落款日期为2023年12月18日。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采取停售、停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查处,具体品种与批次列于附件汇总表。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3年第4期(总第93期)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抽检发现不符合规定的1批次药品。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对涉嫌违法企业依法立案查处。通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12月11日。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3年第3期(总第92期)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抽检发现8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通告称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对涉嫌违法企业依法立案查处。通告落款日期为2023年9月25日。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4期(总第89期)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通告,抽检发现4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省市两级药品监管部门及药品检验机构对省内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检,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对涉嫌违法企业依法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