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 就无菌标示与组分鉴别等 CGMP 违规向江门市水之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发出警告信 320-26-130(2026年9月23日)
Jiangmen Shuizirun Sanitary Articles Co., Ltd. - 722974 - 09/23/2026
FDA 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向江门市水之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发出警告信 320-26-130,指其标示为无菌的非处方药未灭菌且放行时未做无菌检测,也未对每批组分进行鉴别测试。
警告信列出无菌标示、组分鉴别与质量部门职责等 CGMP 缺陷,并给出进口警报与召回沟通的时间线,可供核对具体条款与回应要求。
- 递送方式:
- VIA UNITED PARCEL SERVICE
- 参考编号:
- 320-26-130
- 产品:
- 药品
非处方药
- 收件人:
-
收件人姓名
梁华深先生
-
收件人职务
总经理
- 江门市水滋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博宇口,良德冲公路
三江镇
新会区
江门市
广东省, 529142
中国
- 签发办公室:
- 药品评价与研究中心(CDER)
美国
2026年9月23日
警告信
参考编号:320-26-130
致梁华深先生:
本警告信告知您,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对贵厂进行检查期间发现了重大违规行为。请立即处理本文所述的违规行为,不得拖延,包括确保分配适当资源以全面处理违规行为并防止其再次发生。本文并非贵厂现有违规行为的完整清单。确保贵公司遵守联邦法律(包括FDA法规)的所有要求是您的责任。未能充分处理违规行为可能导致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采取监管行动。
FDA检查
在2025年11月3日至7日对贵药品生产设施——江门市水滋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FDA企业识别号(FEI)3014159182,地址:中国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博宇口良德冲公路)——进行检查期间,发现并记录了违规行为。本次检查依据FDA的法定权限和公共卫生职责进行,以保护公众免受不安全、无效和劣质药品的危害。
本警告信概述了成品药现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CGMP)法规的重大违规行为。参见《美国联邦法规》第21篇第210和211部分(21 CFR第210和211部分)。
由于你们用于生产、加工、包装或储存的方法、设施或控制措施不符合 CGMP,你们的药品依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 Act)第 501(a)(2)(B) 条、21 U.S.C. 351(a)(2)(B) 的规定属于掺假药品。
我们详细审阅了你们 2025 年 11 月 23 日对我们 Form FDA 483 的回复,并确认收到你们后续的往来函件。
违反《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
以下是在我们检查和审阅过程中发现的违规事项。提醒注意,这并不是你们工厂全部违规事项的完整清单。
1. 未能建立旨在防止声称无菌产品受到微生物污染的程序(21 CFR 211.113(b)。
你们的若干 (b)(4)(例如 (b)(4))标示为“无菌”。我们注意到,你们的 OTC 产品,包括 (b)(4),并未经过灭菌。在你们对我们 Form FDA 483 的回复中,你们称:“我们的 (b)(4) 是在受控工艺下生产的,旨在符合分析证书(C of A)中规定的微生物限度。”值得注意的是,你们的 COA 并未表明你们的药品是无菌的,尽管你们的标签声称其无菌。
无菌 (b)(4) 可能被 (b)(4) 使用,如果标示为无菌,就必须有控制措施确保无菌。检查记录显示,你们在放行时未对药品进行无菌检测。
你们关于 (b)(4) 的规格和分析方法按照中国标准 (b)(4) 检测成品质量标准,可接受标准为需氧菌总数 ≤(b)(4) 菌落形成单位(cfu)/克、霉菌和酵母菌 ≤(b)(4) cfu/克,且不得检出粪大肠菌群。你们 (b)(4) 批号 (b)(4)(放行日期 (b)(4))的微生物计数实验室工作表数据显示,检出需氧菌总数为 (b)(4) cfu/克。该规格对于标示为无菌的药品是不可接受的。
声称无菌的药品必须符合适用的 21 CFR 211 CGMP 要求,包括无菌保证。
针对本函,请提供你们的行动计划,以处理标示为“无菌”且在美国流通的 OTC 药品批次存在的任何产品质量或患者安全风险,包括可能的客户通知以及召回或市场撤回。
2. 你们公司未能检测每个组分的样品,以确定其鉴别项,并确认其符合所有适当的有关纯度、效力和质量的书面规格。你们公司还未能按适当间隔验证和确立你们组分供应商检验分析的可靠性(21 CFR 211.84(d)(1)、211.84(d)(2) 和 211.110(c))。
你们未能对用于生产 OTC 药品的每种进厂组份(例如 (b)(4))的每一批次、每一次到货进行充分的鉴别检测。你们还采购用于生产药品的多种组份 (b)(4),其中一些含有 (b)(4),而你们未酌情对中间物料进行鉴别、含量、质量和纯度检测。例如,你们未确保每种 (b)(4) 组份符合 (b)(4) 的相关安全限度。在这两种情况下,你们都依赖供应商的分析证书,而未按适当的时间间隔确认各供应商检验分析结果的可靠性。
高风险药品组份 (b)(4) 的鉴别检测包括《美国药典》(USP) 中的限度检查,以确保该组份分别符合 (b)(4) 水平的相关安全限度。由于你们未使用 USP 鉴别检测或能检出这些有害杂质的等效验证方法对每一批次、每一次到货进行鉴别检测,你们未能确保这些组份可用于生产你们的药品。
(b)(4)
你们未能对用作原料药的 (b)(4) 的每一批次、每一次到货进行充分检测,以检查 (b)(4)。使用被 (b)(4) 污染的 (b)(4) 已在全球范围内导致多起人类致死性中毒事件。参见 FDA 指南文件 (b)(4)。
(b)(4)
你们未能对用作非活性成分的 (b)(4) 的每一批次、每一次到货进行充分检测,以检查 (b)(4) 污染。
使用被 (b)(4) 污染的成分已在全球范围内导致多起人类致死性中毒事件。参见 FDA 指南文件 (b)(4)
在你们的回复中,你们承诺更新所有用于销往美国 OTC 产品的原材料的质量标准,至少纳入一项专属性鉴别检测。你们的回复不充分。你们未具体说明拟进行的鉴别检测,包括酌情用于检出有害杂质的限度检查。
没有充分的检测,你们就无法适当确保组份和采购的中间物料 (b)(4) 在用于生产药品之前符合适当的质量标准。作为生产商,你们有责任在生产使用前对药品组份及任何采购的中间物料 (b)(4) 进行取样、检测和检查,以确保质量充分。
针对本函,请提供:
- 描述您将如何检测每个组分或采购的中间物料 (b)(4) 批次,以确认其符合关于鉴别、强度、质量和纯度的所有适当质量标准。如果您打算接受供应商分析证书(COA)中的任何结果,而不对每个组分批次进行强度、质量和纯度检测,请说明您将如何通过初始验证以及定期再验证来稳健地确立供应商结果的可靠性。此外,还应承诺始终对每个进厂组分批次至少进行一项特定的鉴别检测。对于 (b)(4) 及某些其他高风险组分,我们指出这包括执行《美国药典》(USP)各论的 (b)(4)。
- 承诺在本函日期起 30 个日历日内提供 (b)(4) 检测结果,该结果来自对用于生产药品的所有高风险药品组分批次留样的检测。或者,如果某组分批次没有留样,则对所有相关成品药品批次进行留样检测,以确定是否存在 (b)(4)。
- 对仍在有效期内的、含有任何存在 (b)(4) 污染风险成分(包括但不限于 (b)(4))的药品进行全面风险评估。立即采取适当措施,确定所有可能含有 (b)(4) 的组分批次及任何相关药品的安全性,包括对任何受污染批次进行客户通知和产品召回。确定额外的适当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CAPA),以确保未来的供应链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确保所有进厂原材料批次均来自完全合格的制造商且不含不安全杂质。在您对本函的回复中详细说明这些措施。
- 您用于检测每批进厂高风险药品组分以确定其是否可用于生产的化学和微生物质量控制标准。
- 对您的过程中监测和取样操作进行全面评估,重点关注每个可能引入变异的上游工艺步骤。提供您的整改计划,以改进:(1) 过程中变异检测,(2) 上游控制,以及 (3) 取样计划。
- 对您的物料系统进行全面、独立的审查,以确定组分、容器和密封件的所有供应商是否均合格,以及物料是否被分配了适当的有效期或复验期。该审查还应确定进厂物料控制是否足以防止使用不合格的组分、容器和密封件。
- 对检测所有组分所得结果进行总结,以评估各组分制造商 COA 的可靠性。包括描述该 COA 验证程序的您的 SOP。
- 对您用于对检测您所生产药品的合同设施进行资质认定和监督的程序的总结。
3. 贵公司的质量控制部门未能履行其职责,确保所生产的药品符合 CGMP,并符合关于鉴别、强度、质量和纯度的既定标准(21 CFR 211.22)。
你们的质量部门(QU)未能充分监督你们的药品生产运营。例如,你们的 QU 未能确保:
- 在生产执行时对生产和工艺控制职能进行充分记录(21 CFR 211.100(b))
- 对生产工艺和 (b)(4) 系统进行充分验证(21 CFR 211.100(a)
- 制定充分的生产和工艺控制书面程序(21 CFR 211.100(a))
- 制定充分的稳定性检测计划(21 CFR 211.166)
- 进行充分的成品检测(21 CFR 211.165(a)、211.165(b))
你们公司的质量体系不完善。有关实施质量体系和风险管理方法以满足 CGMP 法规 21 CFR 第 210 和 211 部分要求的帮助,请分别参阅 FDA 的指南文件 ICH Q10 药品质量体系,以及药品 CGMP 法规的质量体系方法,网址分别为 https://www.fda.gov/regulatory-information/search-fda-guidance-documents/q10-pharmaceutical-quality-system 和 https://www.fda.gov/regulatory-information/search-fda-guidance-documents/quality-systems-approach-pharmaceutical-current-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regulations。
针对本函,请提供:
- 一份全面的评估和整改计划,以确保你们的 QU 获得有效运作所需的权限和资源。该评估还应包括但不限于:
o 确定你们公司所使用的程序是否健全和适当
o 规定 QU 对你们整个运营的监督,以评估对适当规范的遵守情况
o 在 QU 作出处置决定之前,对每个批次及其相关信息进行完整和最终审核
o 对调查进行监督和批准,并履行所有其他 QU 职责,以确保所有产品的鉴别、含量、质量和纯度
批号标识
CGMP 将批号、控制编号或批次编号定义为字母、数字或符号的任何独特组合,或它们的任何组合,据此可以确定一批或一批药品或其他物料的生产、加工、包装、贮存和分销的完整历史。在进一步审查你们的记录和信息后,似乎你们将同一批号分配给在单一采购订单中履行的不同产品。你们已发现具有不同活性成分、给药途径、使用说明和生产日期的药品使用了同一批号。你们必须建立书面程序,对药品应用唯一的批号或控制编号标识,以便能够确定该批次的生产和控制历史。(21 CFR 211.130(c))。
药品召回
2026 年 2 月 3 日、4 日和 5 日,FDA 试图联系你们,请求召开电话会议,讨论召回你们标示为无菌、仍在有效期内且目前在美国市场分销的 (b)(4)。我们也曾试图联系你们所列的美国代理人。迄今为止,你们和你们的美国代理人均未对我们任何直接联系的尝试作出回应。我们建议你们将目前在美国市场分销且仍在有效期内的任何标示为无菌的 (b)(4) 批次从美国市场撤出。
建议聘请 CGMP 顾问
基于我们在贵公司发现的违规行为的性质,贵公司应聘请符合 21 CFR 211.34 规定的合格顾问,以评估贵公司的运营并协助贵公司满足 CGMP 要求。该合格顾问还应对贵公司整个运营进行全面的六系统 CGMP 合规审计,并在贵公司寻求解决与 FDA 的合规状态之前,评估贵公司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完成情况及有效性。
贵公司聘用顾问并不免除贵公司遵守 CGMP 的义务。贵公司的执行管理层仍负责解决所有缺陷和系统性缺陷,以确保持续的 CGMP 合规。
结论
贵公司负责调查并确定任何违规行为的根本原因,并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以确保未来和持续的合规,从而使这些违规行为及任何其他违规行为不再发生。
FDA 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将贵公司提供进口至美国的所有药品和药品产品列入 Import Alert 66-40。
FDA 可能暂缓批准将贵公司列为药品生产商的新申请或补充申请,直至任何违规行为得到完全解决且我们确认贵公司符合 CGMP。我们可能重新检查,以核实贵公司已完成对任何违规行为的纠正措施。
未能解决任何违规行为还可能导致 FDA 继续根据《FD&C 法案》第 801(a)(3) 条、21 U.S.C. 381(a)(3),拒绝 Jiangmen Shuizirun Sanitary Articles Co., Ltd.(地址:Boyukou, Liangdechong Highway, Sanjiangzhen Xinhui District Jiang Men, Guangdong, China)生产的物品进入美国。根据该授权,看似掺假的物品可能被扣留或拒绝入境,因为其生产所使用的方法和控制似乎不符合《FD&C 法案》第 501(a)(2)(B) 条、21 U.S.C. 351(a)(2)(B) 含义内的 CGMP。
请在本函收到后十五 (15) 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回复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请在信函或电子邮件主题行中注明您的书面回复,并标明 FEI 3014159182 和 ATTN: Compliance Officer Kara S. Quinn。
如果您有信息认为可以证明您的产品未违反《FD&C 法案》和 FDA 法规,请提供该信息供我们考虑。
FDA 将警告信发布在 www.FDA.gov。
此致,
/S/
Francis Godwin
Director
Office of Manufacturing Quality
Office of Compliance
Center for Drug Evaluation and Research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抄送:Unitech & Consulting LLC
34 5th St.
Pelham, NY 10803
USA
来源:FDA 全域目录:药品/生物制品制造质量指南 · fda.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