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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周三
  1. 广东省药监局 药品经营与委托生产监督检查48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监督检查评定结果的通告(2026年 第80号)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6年第80号公布对30家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综合评定结论,30家企业全部为"符合要求"。检查依据《2026年全省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计划》安排,涉及汕头、广州、深圳、湛江、珠海、韶关、阳江、肇庆、惠州、揭阳、清远、茂名等地市企业。通告签发日期为2026年9月15日。

9月3日周四
  1. Pharmaceutical Commerce40

    HDA 的 Kala Shankle 谈各州、时间安排与全国许可准备

    HDA 监管事务副总裁 Kala Shankle 表示,全国批发分销商许可标准拟议的两年实施窗口对行业可行,但前提是各州、FDA 与产业界同步推进。一旦最终规则发布,分销商和 3PL 有两年时间合规,企业若获得清晰规则文本和实施预期可完成大量工作,但各州修订法规、更新许可系统的节奏不受企业控制。她指出,若联邦生效日到来而各州尚未准备好,将是最重要的过渡问题,HDA 正在积极应对。

8月10日周一
  1. 广东省药监局 药品经营与委托生产监督检查31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监督检查评定结果的通告(2026年 第69号)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6年第69号公布药品经营监督检查评定结果,40家药品经营企业和1家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综合评定结论均为符合要求。检查依据《2026年全省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计划》安排开展,通告签发日期为2026年8月7日。

6月15日周一
  1. 广东省药监局 药品经营与委托生产监督检查36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监督检查评定结果的通告(2026年 第51号)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6年第51号公布对14家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综合评定结论,14家企业全部为“符合要求”。检查依据该局2026年全省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计划安排开展,涉及佛山、揭阳、深圳、东莞、潮州、广州等地企业,通告日期为2026年6月12日。

4月21日周二
  1. ECA GMP News72

    NMPA发布现代药品物流标准化指导意见及官方问答

    中国NMPA发布《现代药品物流标准化指导意见》及配套官方问答,两份文件日期均为2026年3月25日。指导意见提出统一全国基线,以规范药品批发和第三方物流的市场准入与监管,回应各省要求不一致的问题;问答明确其属技术指导文件,既用于指导企业设立批发业务或开展第三方物流,也支持省级监管部门办理许可、续期和日常检查。

3月12日周四
  1. 广东省药监局 药品经营与委托生产监督检查33

    广东省药监局通告2026年第24号:15家药品经营企业及13家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监督检查综合评定结果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第24号通告,公布对15家药品经营企业和13家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监督检查综合评定结论,全部为符合要求。检查依据《2025年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计划》安排,涉及广州、深圳、东莞、惠州、汕头、梅州、清远、揭阳等地企业。通告签发日期为2026年3月11日。

12月29日周一
  1. 广东省药监局 药品经营与委托生产监督检查39

    广东省药监局通告2025年第109号:41家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综合评定结果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109号通告,公布对41家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的综合评定结论,全部为“符合要求”。此次检查依据该局《2025年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计划》安排实施,涉及广州、深圳、汕头、中山等多地药品经营企业。通告签发日期为2025年12月25日。

9月23日周二
  1. 广东省药监局 药品经营与委托生产监督检查37

    广东省药监局通告2025年第76号:29家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综合评定结果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76号通告,公布对29家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综合评定结论,全部为“符合要求”。检查依据《2025年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计划》安排开展,涉及广州、深圳、汕头、韶关、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揭阳等地市企业。通告签发日期为2025年9月19日。

7月21日周一
  1. 广东省药监局 药品经营与委托生产监督检查36

    广东省药监局通告2025年第57号:44家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综合评定均符合要求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57号通告,公布对44家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的综合评定结论,全部为符合要求。检查依据《2025年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计划》安排,涉及东莞、广州、深圳、茂名、惠州、梅州、肇庆、清远、珠海、揭阳、佛山等地企业。通告签发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

7月4日周五
  1. 广东省药监局 药品经营与委托生产监督检查31

    广东省药监局通告2025年第54号:45家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综合评定结果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54号通告,公布对45家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综合评定结论,全部为“符合要求”。此次检查依据《2025年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计划》安排,涉及中山、东莞、惠州、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揭阳、茂名、肇庆等地市企业。通告签发日期为2025年7月3日。